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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企業自行清算備案
【辦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清算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辦事部門】市工商局企業登記管理處 【辦事條件】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企業,由企業自行組織清算,并依法履行有關備案手續: 1、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終止事由出現; 2、投資人決定解散; 3、因合并、分立而解散。
【提交材料】 一、企業自清算開始之日起15日內須提交備案材料 1、董事會或投資人通過的關于企業終止及清算的決議; 2、清算組成立文件; 3、清算組各成員的基本材料。有社會中介機構專業人員參加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二、清算報告備案須提交材料 1、內資企業清算報告 (1)企業清算報告備案登記表; (2)股東會或投資人通過的關于企業終止的決議;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4)股東會或投資人確認的企業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5)股東會或投資人確認的企業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6)稅務(國稅、地稅)注銷證明原件、復印件; (7)清算組出具的經股東會或投資人確認的清算報告(一式兩份,要求清算組成員簽名,股東會或投資人確認) 2、外資企業清算報告 (1)企業清算報告備案登記表; (2)董事會或投資人通過的關于企業終止的決議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4)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清算審計報告; (5)海關核銷證明原件、復印件; (6)稅務(國稅、地稅)注銷證明原件、復印件; (7)清算組出具的經股東會或投資人確認的清算報告(一式兩份,要求清算組成員簽名,股東或投資人確認) (8)企業提前終止的,須提交外資管理部門提前終止批文。 【辦事流程】企業申報備案材料—> 受理—> 辦理備案手續。
【辦事時限】
1、自清算開始之日起15日內提交材料并申請備案的,當場辦理; 2、企業清算組申請清算報告備案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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