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已經開始,為幫助大家順利完成,現梳理了操作要點和步驟,幫助大家輕松完成經營所得年度匯算清繳。
一、政策依據
(一)經營所得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二)經營所得申報要求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二、操作步驟
(一)申報途徑
1.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
2.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注意只能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3.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二)操作步驟
現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為例,介紹如何辦理經營所得匯算清繳。1.進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地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完成注冊和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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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進入首頁后,點擊“我要辦稅”,以經營所得B表為例介紹,本表適用于被投資單位為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和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以及在中國境內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所得的個人年度的匯算清繳。查賬征收的合伙企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應分別填報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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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點擊【經營所得(B表)】,選擇對應需要申報的年份,錄入被投資單位信息。若被投資單位類型為合伙企業,則錄入被投資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后,系統會自動帶出“合伙企業合伙人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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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錄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帶*號為必填項,其他項目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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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錄入納稅調整增加/減少額,若企業沒有相關納稅數據可直接點擊【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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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錄入其他稅前減免事項,若企業沒有相關納稅數據可直接點擊【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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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確認申報信息后點擊【提交申報】,可在申報成功的頁面立即繳款或查看申報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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