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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關于小規模頻頻傳來利好消息,小規模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15萬元!小規模3%→1%延長至年底!小規模按1%開專票,可以享受免稅政策!更重磅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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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小規模季度不超過45萬元
免征增值稅!
3月初,兩會的第一天,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宣布:小規模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
也就是說,如果正式文件下達后,按季度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免征增值稅,超過全額按1%納稅。
目前執行的是財稅〔2019〕13號規定的,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指的是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現執行的財稅〔2019〕13號優惠內容如下:

此次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將月銷售額的免征點提升到15萬,雖說正式文件還未出臺,但這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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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小規模3%減按1%
延長至年底!
剛剛,國家稅務總局發布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明確:延長小規模3%減按1%優惠政策!

文件重點:
1、除湖北省外,小規模納稅人3%減按1%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12月31日。
2、湖北省,小規模納稅人1月-3月繼續執行免征增值稅政策,4月1日-12月31日與其他省份一樣,執行3%減按1%優惠政策。
注意:
1、非湖北省的小規模,2021年繼續按1%的優惠政策執行。
2、湖北省的小規模,2021年1-3月享受免稅政策,4-12月按1%的優惠政策執行。
月底注意開票時的銜接問題,3月份的業務盡量都在這個月底開具,盡量不要拖到次月開具,以免不能享受免稅政策。
3、小規模如果月度不超過15萬元(現行10萬元),可以享受小規模免稅,如果超過了按1%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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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按1%開專票,
可以享受免稅政策!
在享受增值稅減免稅優惠政策上,小規模納稅人比一般納稅人享受特殊待遇,堪稱豪橫!
為什么這么說呢?
一般納稅人,根據財稅〔2016〕36號文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減稅,依照規定繳納增值稅,且放棄減免稅后36個月內不能再申請減免稅。
也就說,同一項業務一般納稅人只要享受了減免稅優惠政策,就不能開具專票,一旦開具,就視同放棄了減免稅政策。
而小規模納稅人,不論是針對不同業務開具專票還是根據不同消費對象開具專票,都是可以享受減免稅政策。
也就是說,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就開具1%專票部分繳稅,其他部分可以開具免稅發票。
稅務總局答疑也給出了明確回復!


簡而言之,國家對小規模納稅人真是沒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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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般納稅人還能轉回小規模嗎?
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優惠政策,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既然小規模納稅人的優惠幅度那么大,那2021年,還會出臺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政策嗎?
看近幾年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的政策,小編認為,這個可能性還是極大的。

1、2018年,統一小規模標準為年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2018年底前,允許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

2、2019年,月銷售額提高到10萬免征增值稅,在2019年底前,允許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



3、2020年,針對疫情小規模3%→1%(湖北省免征),2020年底前,允許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


從上面的文件看出,每次針對小規模納稅人出臺增值稅優惠政策時,國家為了更多的納稅人可以享受到優惠政策,都會出臺相應的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的優惠政策。
從目前來看,關于小規模納稅人有兩個增值稅優惠政策:
1、小規模3%→1%優惠政策延期到今年年底。
2、兩會期間,小規模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正式文件還未下發)
有這兩個優惠政策加持,小編認為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再出新政,也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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